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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开发区招商大道57号工商局办公大楼第一、二、三层部分及第四至第十层招租(二次招租)比选公告
来源:漳州交通集团      时间:2024-04-08     点击率:     字体显示:

漳州通裕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委托,漳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漳州开发区招商大道57号工商局办公大楼第一、二、三层部分及第四至第十层进行公开比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物(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项目名称用途项目地点建筑面积租金底价(综合价,元/月)租赁期备注
漳州开发区招商大道57号工商局办公大楼第一、二、三层部分及第四至第十层招租(二次招租)有损国企形象行业外漳州开发区招商大道57号工商局办公大楼第一、二、三层部分及第四至第十层5040.54㎡757259年装修免租期3个月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标准:

1、自然人:

①以自然人身份参加比选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摁手印(手印摁在本人签名之处);

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委员会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记录为准]。

2、法人或其他组织: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比选时);

④比选申请人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以评审委员会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记录为准]。

3、提供信誉承诺函,并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4、提供业态承诺函,并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5、提供报价承诺函,并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6、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银行回单复印件;

7、按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分割经营,不得转租。

注:比选申请人提供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字并摁手印)。提交以上证明文件中如为复印件,应携带有效、清晰的原件在需要时备查。

三、比选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二次竞价,以最终有效报价最高者为中选人的竞价方式。现场公开比选申请人首次报价(首次报价以《报价承诺函》的大写报价为准)后进行资格、商务审查;资格、商务审查均合格的比选申请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低于首次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以最终有效报价最高者为中选人。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含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低于租金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比选申请人的报价须按100元为基数的倍数增加,如75725+100X(X为1倍、2倍、3倍......)。                                                         

四、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贰万柒仟壹佰柒拾伍元整(¥:227175.00元)。

2、比选申请人须于2024年4月15日17:30前(北京时间,下同)将比选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人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若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比选保证金应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商局办公大楼招租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漳州通裕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账  号:35600866001801008253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持保证金收据、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并签字摁手印)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若比选申请人经核查确实存在弄虚作假、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将被没收比选保证金,不得再参与漳州通裕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招标)活动]。

比选时间截止后比选申请人撤销比选申请文件的,需书面告知比选人;撤销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退还比选保证金。

五、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租金以最终报价为准,秉承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半年为一期,中选人须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第一、二、三年月租金以中选价为准,以后每三年月租金递增5%。

2、水费、电费:中选人自行承担因租赁使用租赁项目产生的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自租赁项目交接验收之日起,水费、电费及入户安装由中选人承担。

3、租赁期间因城市建设、政府行为、不可抗力或比选人管理需要对租赁项目进行改建、扩建或重建,而收回租赁项目的,中选人应在比选人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将所租赁的项目及设施移交比选人,比选人对中选人不做任何损失补偿或赔偿,但中选人如预交剩余期限内租金部分及履约保证金可在确定无违约情况下予以无息退还。

六、履约保证金:一旦中选,中选人所缴纳的比选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合同期满,中选人没有违约行为并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水电公摊费、维修维护费等)和经双方核实房屋无损坏情形,搬离后比选人应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选人。

七、比选文件获取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漳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1梯4楼)。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16日09:30(比选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比选申请文件)。

2、比选地点:漳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1梯4楼)。

3、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九、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zhangzhou.gov.cn/)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zjtjt.com/)发布。

十、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通裕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万达写字楼A座2405号

联系人:小罗

联系电话:0596-2123005

代理机构:漳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1梯4楼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6-2678801

  比选人:漳州通裕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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