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司选人用人机制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搭建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平台,营造良性有效的竞争激励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选用一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管理人员。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漳州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采用竞争上岗方式选拔部分管理人员,现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竞争上岗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六)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集团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竞争上岗工作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工作。
组 长:方泗平
副组长:林长河、杨晓献
成 员:胡南海、刘艺飞、李 勤、常彬彬、陈静明
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竞争上岗办公室(挂靠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竞争上岗方案及组织实施。
三、竞争上岗的范围
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体在编非一线正式员工。
四、竞争上岗的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3日-27日
五、岗位设置及竞聘条件
漳州市交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金融部副经理、贸易中心副主任,漳州市交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漳州市交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经营部经理等六个岗位。具体岗位竞聘条件详见附件一。
六、竞聘有关说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竞争上岗:
1.正在受到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两年内因病累计离岗休息六个月以上的;
4.其他不能参加竞争上岗的情况。
七、竞争上岗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指导原则、竞争岗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纪律要求、投诉反馈渠道等。实施方案经集团党委会讨论研究后,实施方案确定后,应当将竞争岗位、报名条件与资格、工作流程等内容通过集团官网、集团本部及权属企业公告栏予以公布,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员工本着自愿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附件二)并提交近三年工作业绩情况,所在单位初审后应将报名人员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同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名单,并对不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员工说明原因,员工个人对此有申诉的权利。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竞聘面试。竞聘面试采取竞聘演讲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竞聘人员围绕竞聘岗位要求及个人工作思路进行演讲和答辩;面试小组评委负责提问,并根据演讲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面试小组评委一般不少于五人,面试小组评委要遵守回避相关规定。
(四)组织考察。根据竞聘面试与业绩评估成绩高低,按照1:1的比例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得分并列第一名时,一并进入考察对象建议名单),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集团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应参照《漳州市属国有企业非市管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漳交集党委〔2022〕35号)相关规定。
(五)讨论决定。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综合考试测评成绩和考察情况,由集团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与任职。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后,拟任职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并按照规定做好廉政知识测试。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对决定任用的人员,由集团党委指定专人同其进行任职谈话。
八、纪律要求
竞争上岗必须严格遵守下列纪律:
1.要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2.要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党委讨论情况等;
4.面试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不打人情分;
5.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6.竞聘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负责全过程监督。
九、投诉反馈渠道
员工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向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纪检监察部门检举、申诉。受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十、其他事宜
1.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实施。
2.本方案如有未尽事宜,由集团党委会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96-2123026 监督电话:0596-2123076
附件:
